关于举办"中华杯"中国第十五届优秀(行进)管乐团队视频展演的通知
各省、市、自治区管乐学(协)会、各管乐团队:
因受新冠疫情影响管乐行进表演二年没有进行展演,对管乐行进表演发展造成一定不利影响。不少乐团建议应继续举办该项展演。
鉴于此经认真研究,为推动管乐行进表演不断发展提高,我们决定在2022年举办本项展演。考虑到新冠疫情的不确定性,为保证展演顺利进行。决定本届展演采用视频形式进行。现公布"中华杯"中国第十五届优秀(行进)管乐团队视频展演章程。望各团队依此积极报名参加展演。
"中华杯"中国第十五届优秀(行进)管乐团队视频展演章程
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为迎接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,展示全国行进管乐团队演奏表演水平,推动行进管乐艺术发展,提升青少年和人民群众艺术素质。定于2022年7月举办“中华杯”中国第十五届优秀(行进)管乐团队视频展演。
第二章 组织机构
第二条 本届展演由中国交响乐发展基金会、中共上海市奉贤区委宣传部主办,中国行进联合会、中国乐器协会管乐专业委员会、北京市海淀管乐协会承办,各省、市、自治区管乐学(协)会协办。
第三条 设立展演组委会负责领导展演活动,下设展演组委会秘书处具体负责实施展演期间的各项工作。
第三章 展演时间和展演形式及要求
第四条 “中华杯”中国第十五届优秀(行进)管乐团队视频展演,定于2022年7月举行。
第五条 各参演团队以自行录制的本团队人员行进演奏(表演)的视频参加展演。视频时长在5—10分钟之内,曲目自选,提倡鼓励选用中国曲目(在最终得分中加0.5分)。
第四章 参演团队要求
第六条 每支参演团队的实际表演人数为30人以上。
第七条 各团队的指挥和演奏员及表演人员必须是本单位人员,不允许特邀指挥和外借演奏员和其他表演人员。
第五章 组别及荣誉设置
第八条 本届展演分设小学组、初中组、高中组(含初高中混合学校、职校、技校等中专学校)、大学组、社会组(机关、部队、企业、社区等)五个组别进行展演。参加展演的团队为混合乐队、铜管乐队、木管乐队、学校行进鼓号队、行进打击乐队、行进旗舞队(行进打击乐队、行进旗舞队不分组别统一混合展演评审)。
第九条 组委会将邀请国内著名音乐家和行进专家组成评委会。由评委会依据各团队视频表演情况,分别评出“示范行进乐团(示范行进打击乐团、示范行进旗舞队、示范行进鼓号队)”;“优秀行进乐团(优秀行进打击乐团、优秀行进旗舞队、优秀行进鼓号队)”;“展演乐团(展演行进打击乐团、展演行进旗舞队、展演行进鼓号队)”。对优秀表演方案将授予“优秀编导”荣誉。
组委会将为得获得上述荣誉的团队颁发铭牌和证书予以鼓励。对参加三届(含本届)以上的展演团队,颁发“中国管乐发展突出贡献奖”铭牌和证书(对往届已获此荣誉的团队,不再授予)。
对在本届展演中组织工作出色的单位、组委会将颁发“优秀组织奖”铭牌。
第六章 报名资格、方式、时间及要求
第十条 凡具有较好演奏(表演)能力的行进管乐团(混合乐队、铜管乐队、木管乐队)、行进打击乐团、行进旗舞队、学校行进鼓号队均可报名申请参加展演。
第十一条 报名方式:各管乐团队直接向展演组委会报名。
第十二条 报名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10日。
第十三条 参展所需材料:
(1) 乐团单位主管领导照片及20字以内的寄语。
(2) 申报表、演员登记表(请从北京市海淀管乐协会网站www.casbe.cn下载)
(3) 指挥简介及照片(简介文字不得超过100字)
(4) 乐队简介及照片(简介文字不得超过300字)
(5) 本团队参展视频(使用U盘邮寄)。
第十四条 上述资料,务必在报名截止日前邮寄至组委会办公室(除申报表需纸质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外,其它材料请在参展视频U盘中一同报送即可)。
邮寄地址: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31号华澳中心嘉慧苑1619室。联系人:钟元 18600606716 寇宇飞 13811797266。
第七章 参展视频要求
第十五条 各展演团队呈报的视频,必须专为参加中国第十五届优秀行进管乐团队展演而录制(体育馆或室外表演场地均可,视频摄像位置:场地前沿线正前方15~20米,高度:5~6米,拾音麦克风可安排在场地前方5~7米,高3米的位置)。视频分辨率为1920×1080,使用一个固定机位正面全景全程录制,声音和图像需同期录制,不得还音或后期配音合成。视频以单独文件制作(不要多个文件合成),并以“组别+学校(或单位)+节目名称”命名,播放的内容中不得出现所在学校名称和指导教师姓名。如视频未按要求录制将取消参展资格。
第八章 其它
第十七条 本届展演组委会不收取任何费用。
本章程解释权归展演组委会。组委会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章程适当修改或调整。